本报综合消息 昆明警方昨天下午3点召开新闻发布会,昆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杜敏向媒体通报昆明“7·21”公交车爆炸案件侦破工作。
7月21日在昆明发生的两起公交车爆炸案件,经初步勘验,两车爆炸物均系硝胺炸药。
案件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市公安机关还成立了“7·21”专案组,全面开展案件调查及相关工作。
公安机关昨天还发出公告,希望广大市民关心和支持案件的侦破工作,请21日6时至7时10分乘坐过车牌号“云AS2035”的54路公交车从岷山发车至昙华寺往返到潘家湾公交车站之间,6时36分至8时10分之间乘坐过车牌号为“云AS1822”的54路公交车从岷山发车至昙华寺往返到人民西路与昌源中路交叉口之间的市民和线路沿途群众、在事发地周边载客的出租车驾驶员,以及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破获案件的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